湘教通〔2020〕1号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2).pdf
各二级学院、处室:
按照湘教通〔2020〕1号《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充分体现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三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立足《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 1),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本年度我们学校拟推荐课题指标为:一般资助课题指标5个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指标2个。
1.申报资助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选题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
2.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可在《课题指南》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确定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优势确定选题,课题名称自拟。
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和参研人员的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省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为提高资助效益,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经发现予以取消。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再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省一般课题(自筹经费)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高校、市州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不通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六、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从“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七、课题申报书和活页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稿于2月20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科研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红芳,邮箱:569254424@qq.com
联系电话:0731-84396562
科研产业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