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产业科研处管理员时间:2018/01/11 12:32:35浏览:

各处室、二级学院:

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办厅函[2017]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2.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3.国家一般课题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5.本年度增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西部项目设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课题,共30项左右,与年度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立项及管理办法按哲社办要求执行。

 (二)教育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  

2、教育部青年课题

二、选题要求

申报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要围绕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拟设国家重大和重点委托课题若干,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确定。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指标说明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系部要注意适当减少同学科、同类别课题申报数量,着力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四、申报者要求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关于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的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2018年3月2日下午5点前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书》与活页纸质版。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活页7份。课题《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请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评审书》的封面。

3.报送电子版材料

(1)《课题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

(2)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

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9254424@qq.com 。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网址: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515117682062100

)。

联系人:杨红芳

  话:0731-84396562,13467518722,短码6321

 

 

 科研产业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