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科研处(安科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产业科研处管理员时间:2022/03/30 16:06:06浏览:

科研处(安全科学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做好部门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工作。

     2.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科研处

    1.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起草并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成果、评奖、平台、基地、研究中心等科研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组织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并组织科研成果鉴定、专利申请、成果转化及推广工作。

    4.负责组织各部门及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和考核工作。

    5.负责职称评审等其它申报材料中,科研系列材料的审核工作。

    6.负责管理和审核科研经费的使用。

    7.负责学校学术活动、学术机构、研究基地、学术团体的管理。

    8.负责同各级政府科研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系,及时获取科研信息,为学校教职工搭建科研活动平台。

    9.负责与其他学术媒体的联络和合作事务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二)安全科研中心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国内外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机制、文化、技术工艺等。

    2.负责学校安全科学创新团队的建设、管理与考核工作。

    3.组织科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及理论研究,包括劳动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气安全、应急救援及处置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等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

    4.组织与科研人员承担或参与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5.组织科研人员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技术检测、事故案例分析及研究,提供技术分析报告,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服务。

    6.组织科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

    7.组织科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文化、教育培训的研究,传播安全生产文化。

    8.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组织申报各类应急安全重大项目。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大应急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验收工作。